前天,妹妹和三弟因为要处理一些事情,从吉隆玻回来。
还没抵达爸妈家时,妹妹就打电话来,叫我回家吃饭和吃榴莲。
但一想到要驾整四十分钟的车程到那儿,吃完又要驾另外四十分钟回来(隔天要上班),就没什么兴致了。
在妹妹再三的强调那些榴莲有多么的好吃, 没吃就会后悔的情况下, 姑且相信她一次 。
一回到家, 就被那浓浓的榴莲味和外表吸引了。忘了那高脂肪的引诱, 马山和小公主和小王子大开“杀戒”。
真的很好吃,真的是这几年来吃到最好吃的榴莲。吃到最后,反而吃饭已不重要了。
三弟和妹妹又叫我带了一些榴莲回来大姑家, 让她也尝尝!
大家一致的赞好!
真想再吃猫山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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